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現將2016年8月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上報的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有關工作情況通報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通知》(國辦發[2016]49號)和《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關于切實做好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有關工作的通知》(建市[2016]149號)有關部署和要求,截至2016年8月26日,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均向我部報送了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有關工作的進展情況。
天津、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6省(直轄市)工作進展較快,均已向有關企業退還保證金。其中,安徽、浙江、湖北3省退還各類保證金數額較高,分別為23810萬元、21011萬元、10936萬元;安徽、浙江2省退還保證金涉及企業最多,分別為3514家、2810家。
河北、吉林、河南、廣西、甘肅、新疆等部分省(自治區),以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名義印發文件,要求省級有關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采取聯合印發通知、網站開設專欄、培訓相關人員、暢通投訴渠道、曝光違規案例等手段,確保清理規范保證金工作落實到位。
對以上清理規范保證金工作力度大、工作進展位居前列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予以表揚。
二、清理返還情況
根據初步統計,各地共清理出有關部門或建設單位未按時返還和超額收取(預留)的投標、履約、工程質量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共計75023萬元,涉及企業4128家,項目4308個,目前已累計返還企業26669萬元。其中,投標保證金共計8155.8萬元,涉及企業1783家,項目1771個,返還5951.4萬元;履約保證金共計38004萬元,涉及企業1405家,項目1474個,返還13414萬元;工程質量保證金共計15421萬元,涉及企業163家,項目255個,返還1810萬元;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共計13443萬元,涉及企業777家,項目808個,返還5493.6萬元。
各地還清理出應取消的保證金共計164784萬元,涉及企業4409家,項目3515個,退還32259萬元。
請各地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嚴格按照國辦發[2016]49號和建市[2016]149號文件要求,提高工作效率,繼續深入抓好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清理規范工作,加大對各類違規收取保證金行為的曝光和處罰力度,加強對市、縣級建設主管部門上報數據的核查,確保各項工作按期完成。請于每月10日前將本行政區域內統計數據和基本情況報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對相關工作開展不力的地區,我部將列入重點督查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6年8月30日